关于举办2019年第二期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 监督员培训班的通知
2019-09-04 17:44:46 作者: 浏览量:
各有关机构和人员:
根据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中4.2.5、4.2.7条款及《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中相关条款等均对人员监督提出了明确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应设置覆盖其检验检测能力范围的监督员,监督员作为质量管理的关键岗位,检验检测机构和实验室可以通过明确监督员职责方式落实责任,应熟悉检测目的、程序、方法和能够评价检验检测结果。
为帮助各检验检测机构/校准实验室的监督员能正确理解监督的目的、任务和对象,掌握开展监督的方法,留下符合要求的监督记录,以及正确处理监督的结果,宁夏质量检验认证协会定于2019年9月举办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监督员培训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及要求
(一)监督员的职责及监督工作的重要性;
(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检验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对监督工作的要求相关条款讲解;
(三)实验室开展监督工作的目的、对象、重点及针对不同人群所采用的监督模式;
(四)监督结果的利用和处理;
(五)监督工作与内部审核的区别。
二、教材、师资
(一)本次培训班使用宁夏质量检验认证协会统一印制教材;
(二)各单位参加此次培训人员需提前准备相关案例及问题进行现场探讨交流及分享;
(二)本次培训班聘请区内高级技术专家进行授课。
三、培训对象
检验检测机构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期望成为监督员相关工作人员等。
四、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9月12日(9月12日上午8:30报到);
地点:兴庆区南薰西街163号(海关大楼11楼会议室)。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免收培训费及资料费等,需要食宿的学员,费用自理;
(二)宁夏质量检验认证协会会员单位依据会员服务细则按相应标准人数参加,非会员机构每单位仅限1人参加(本期培训仅限今年未参加的单位),本次培训班限定人数为80人,报满截止(该培训各单位每年仅限参加一次);
(三)所有参加培训人员,培训合格后由宁夏质量检验认证协会颁发《检验检测机构监督员培训结业证书》;
(四)培训人员请准备一寸近期蓝底免冠照片1张,报名时交会务组。
六、联系人及电话
陈 欣:182 0951 2275 0951-3806103
李 雪:139 9500 7480
附 件: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监督员培训班报名回执表